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浏览次数:1547

根据2021111日全市学校放寒假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学校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出行审批

1.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倡在本地过节的倡议,鼓励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留校过节。市内师生应尽量选择在市内过春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在市内过春节。

2.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重庆市,非特殊情况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更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须前往的,严格审批);禁止师生员工出国、出境。

3.学生离校须履行请假手续,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学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须本人书面申请、家长同意后方可;学生留校应履行报批登记手续。

4.教职员工离开重庆市的,由本人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经二级单位同意并报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在职教职工、临聘人员报人事处,离退休职工报离退休处,外籍教师报国际处)。其中,教职员工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省份的,还须防控办批准。

5.校内社会从业人员由对接联系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其防控要求参照师生员工执行。确须离开重庆市的,如实向对接联系部门报备。

二、严格返校管理

1.师生员工及其家属从市外返渝、返校的,应提前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告,并由二级单位报归口部门。已返家的学生以及未经批准的校内社会从业人员不得提前返校。

2.为维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师生员工及其家属从国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包括在重点地区转乘交通工具)返渝或返校的,应主动在出发地接受核酸检测,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渝或返校后是否需再做核酸检测由防控办会同属地部门商定。返渝后14日内,其出行或经停的地区调整为新冠肺炎疫情高中风险区或可能接触来自高中风险区的,需立即报所在二级单位,由二级单位报归口管理部门。

3.凡从境外来的师生或教职工子女返校的,按归口上报要求及时报防控办,并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管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公共场所)”措施,涉及费用自理。

4.为保障校内师生特别是校内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不提倡居住市外的教职工亲戚到访学校。凡从市外来的教职工亲戚到访学校的,须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告,由二级单位报归口部门。同时,其核酸检测要求参照教职员工返渝要求执行。

5.金科物业负责做好家属区各类社会人员及亲属、亲戚的返校来校摸排、管控工作,严格执行防疫规定。其中,冷链从业人员进入家属区的,必须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严格健康监测

1.寒假期间师生每日在今日校园平台报平安一次,如实报告当日健康状况和生活轨迹。临聘人员的健康监测由二级单位负责,离退休人员的健康监由离退休处负责,异常情况及时归口报防控办。

2.各二级单位归口负责校内社会从业人员的每日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及时报防控办。

四、严格校园管控

1.寒假期间,严格门岗管理,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查验健康码、开展体温检测,并自觉佩戴口罩。校园体育设施、运动场馆、图书馆等暂不对校外人员开放,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

2.寒假期间,图书馆实行分时段、限制性开放。室内体育场所、教室、自习场所、实验室等根据留校师生需求,由所在二级单位向场所管理单位预约开放。

3.寒假期间各类聚集性活动严格履行报备手续,严控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

五、严格信息报告

1.人事处、学生处、离退休处、国际处要按照上级及属地信息报送要求,及时汇总二级单位疫情数据并报防控办。其中,人事处负责在职教职工、临聘人员及来校家属、亲戚的信息归口;学生处负责国内学生的信息归口;离退休处负责离退休人员及来校家属、亲戚的信息归口;国际处负责外籍教师、外籍学生的信息归口。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归口部门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

2.凡师生员工及共同生活人员被医疗机构诊断为疑似或确诊新冠肺炎,或师生员工被疾控部门确定为密切接触者并进行相应管控等特殊情况的,须第一时间归口报防控办。

六、严格个人防护

1.广大师生要持续强化一米线、戴口罩、勤洗手等防护习惯,增强防护意识,春节期间尽量减少走亲访友、不到外地旅游休假,避免前往人群集中地方,避免前往有疫情的省份。

2.师生寒假期间不搞大规模聚集,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倡导节庆文明新风。教职员工不大办婚丧嫁娶,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3.高度关注网购物品安全,强化冷链食品安全意识,慎重网购经由疫情省份发出并与疫情密切相关的货物,自觉做好对网购物品外包装的消毒工作,加强自我防范。

4.学生尽量减少参加或不参加寒假期间线下培训、冬令营、访学交流等线下聚集活动。实际居住地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回家后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七、严格责任落实

1.全校师生员工要切实增强防控意识,自觉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及所在地做好疫情防控。若因履行防疫义务不到位、带来风险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各二级单位、各专项工作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注重沟通协调,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凡因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带来后果的,学校将视其情节严肃追责问责。

2.寒假期间,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校领导在岗带班;各二级单位要按照往年要求落实值班值守;党政办、学生处、人事处、国际处、离退休处、安管处、后勤管理处、校医院等8部门实行集中值班签到。

凡此前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涉及开学师生返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另行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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