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感动长师”校园人物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浏览次数:1425

关于开展第四届“感动长师”校园人物评选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3-12浏览次数:142

关于开展第四届“感动长师”校园人物评选的通知.doc

长师院委发〔201814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四届“感动长师”校园人物评选的

通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教学院(部)、各学术机构、机关各部门、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挖掘校园先进典型,树立精神楷模,传播校园正能量。激励全体师生在新时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浓墨重彩书写好长师的“教育奋进之笔”,经学校党政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届“感动长师”校园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感动·奋进

二、活动时间

20183月至5

三、评选名额

共评选“感动长师”校园人物10名(集体视为1名)

四、参评对象和标准

(一)参评对象

全体教职工、在籍学生(个人或集体)

(二)评选标准

1.学生参评标准

——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生中有较强影响力,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心怀仁爱,乐于助人。无私帮助身边的弱势群体,积极参加扶危济困活动,表现突出;

——崇义友善,见义勇为。在他人遇到困难和危险时能及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伸张正义;

——诚实守信,一诺千金。言而有信,诚实不欺,坚持诚信为本,在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方面信守承诺;

——品德高尚,孝老敬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尊老敬老,感人至深;

——自立自强,百折不挠。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用对生活的热爱点亮自己,照耀他人;

——刻苦钻研,不懈探索。克服科研历程的层层阻碍,并取得优秀成果,在所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影响;

——勇于创新,自主创业。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创业活动,带动周边人群就业,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责任感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家庭、学校和社会;

——特长明显,追求卓越。在高水平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其作品(事迹)在校园中、社会上有较大的影响力。

2.教职工参评标准

——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勇于创新,勤奋钻研。知识功底扎实、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在教书育人和科学研究中有重大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育人为本,关爱学生。淡泊名利、甘于奉献,对学习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能给予及时关怀,能够耐心细致做好育人工作,事迹突出。

以上参评条件符合一条或多条均可推荐。

参选人物可以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背景,只要他(他们)在平时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用自己的故事,解读着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真正体现对党和国家、社会、自然、生命、亲情、友情的追求与梦想,从平凡中发现感动,给人以心灵的震撼。

五、活动流程

(一)第一阶段:宣传阶段(35日—311日)

通过微信、网页、微博、广播、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充分激发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大力发掘身边真实的感人素材。

(二)第二阶段:推荐阶段(312日—320日)

推荐形式包括自荐、他荐和组织推荐三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院(部)的组织推荐工作,推荐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名。自荐、他荐可直接报送相关材料至校团委。候选人需填写“感动长师”校园人物推荐表(见附件),并附20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及个人近照。

所有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应于20183201700前报送至南苑行健楼团委315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stw2018@163.com

(三)第三阶段:评选阶段(321日—410日)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推荐材料进行初步遴选,确定“感动人物”候选人,并将候选人物信息制作成“感动长师”校园人物专题网页,发动全校师生进行网络点赞。

评审委员会将以公平、公正的方式和负责的态度,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网络点赞情况对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第四届“感动长师”校园人物。

(四)第四阶段:表彰阶段(54日前后)

在长江师范学院第四届“感动长师”校园人物颁奖典礼上进行表彰。

(五)第五阶段:学习阶段(55日—1231日)

利用微信、微博、网站、报刊等多种媒介对“感动长师”校园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宣传展示,成立“感动长师”校园人物报告团,进行广泛宣传。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感动长师”校园人物评选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把评选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活动有组织、有规模、有影响、有实效。

(二)积极动员,广泛宣传。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动员师生发现和推荐身边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广泛参与评选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评选活动的意义、过程及人物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充分展现我校青年师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鼓励全校师生向身边的优秀人物学习。

(三)明确任务,促进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评选活动与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评选活动,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校风学风、师德教风,营造更加和谐的校园环境,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1“感动长师”校园人物评选推荐表

            2“感动长师”校园人物评选自荐表

 

 

中共长江师范学院委员会长江师范学院

       201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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