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师生外出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20-07-06   浏览次数:1567

全校师生员工:

鉴于当前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反弹,为扎实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师生外出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外出请假审批。全校师生员工要按照人事处、学生处关于师生外出请假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行。其中,对于目前仍处于中、高风险的地区,原则上师生员工不得前往(含中转)。

二、如实报告个人行程。师生外出,必须如实向所在单位及学校如实报告个人行程。返回后,要及时报告返校情况。

三、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全校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晨午晚”检工作要求,每日定时加强健康监测,若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四、主动接受健康管理。根据上级要求,从本日起,对从中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对从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要主动报告并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必须事前报告并经学校同意后方可返回。凡师生员工密切接触的人员中有正在接受健康管理的,师生本人应及时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凡近期已返校并在过去14天内到过(含中转)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须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视情况接受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