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18

学院网络舆情监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进一步提高我院网络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网络互动优势,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掌握网络舆情,掌握网络舆情主动权,防止不良信息侵害,形成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着力营造有利于我院健康全面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加强监控,严格管理制度。按照分工协作、归口处置、集中应对的原则,由院宣传部、新闻中心统一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信息畅通和快速处理。

2.坚持公开透明。以坦诚的态度,如实反映事件真相,争取大家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除涉密事项外,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切实保障大家的知情权。

3.坚持快速反应,限时反馈,加强舆情督办。对于涉及我院的网络舆情,应及时介入并核实,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向院宣传部或新闻中心反馈回复材料,回复材料需由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坚持依法处置。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开展舆情引导,做到科学、依法、有效处置。

5.奖惩分明,严格舆情考核。年底对各部门的网络舆情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表现优秀的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在处置网络舆情中不予配合或敷衍了事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查处。

二、工作目标    

1.健全舆论制度,确立相关监督体系;

2.落实监督职能,明确分工实行;

3.加强网上舆情监控,及时掌握舆情动态;

4.坚决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及时掌握学院学生在各种网络媒介中的言论和动态;

5.加强正面引导,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不良影响,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中的网络舆情,特指可能或已经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产生影响的网上负面报道或网络负面言论。网络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宣传思政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互联网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一)基本工作内容  

1.舆情监控与搜集。舆情信息来源包括新闻评论、博客、BBS、微信、QQ等,密切关注网络上所有涉及我院的舆情信息,及时发现有可能成为热点的问题。重点监控舆情首发网站和网民活跃程度、影响较大的网站、论坛,密切跟踪舆论动态,及时搜集舆情进展情况。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上报并与主管领导沟通,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2.网络舆情研判。院宣传部、新闻中心负责分工对网络舆情进行分析、判断、评估,准确查找舆情信息产生的原因,认真核实舆情反映的问题,对舆情走向作出正确的判断,对舆情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研究制定应对和处理舆情的具体方案,明确舆情处置时间、程序和责任部门、责任人等要求。

3.网络舆情协调处置。发现重要舆情后,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应迅速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在得到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回复材料后,院宣传部或新闻中心以发帖、跟帖、撰写评论文章、介绍事实真相等不同形式进行回复,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矫正视听,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回复重在讲事实、摆道理,以理服人,同时要注意用语艺术,做到态度诚恳,讲理不失礼。

4.档案留存。对网民留言、领导批示、责任部门回复函等相关文件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二)重点监察内容   

学生在网上不得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法规实施的;

2.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否定四项基本原则;

3.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6学校和学院声誉、形象的不实言论等。

四、操作流程   

(一)网络舆情的监测    

由网络舆情监督员对涉及的网络信息进行查询、收集,对新出现的网络信息及时下载,对不良舆情进行监测,做好记录、梳理等工作,及时送党政办公室。  

1.监测对象。较经常出现涉及本学校和学生相关舆情信息、帖子和相关跟帖。

2.监测内容。网络上涉及学校和学院的敏感工作和容易被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学校和学院的意见、建议、投诉,相关问题的咨询,涉及教师、服务人员等人员行为和效能作风问题等。

3.监测方法。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站和论坛进行定期浏览,收集相关敏感话题和信息。   

4.监测形式。一是每天至少1次对相关网站进行浏览和搜索,并做好监测记录;二是每周至少1次的舆情通报。    

(二)网络舆情的应对机制   

1.被网络媒体出现和转载的一般突发事件和申诉建议的负面报道,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个工作日内向具体主管人汇报,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处置并回应。   

2.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的重大突发事件、网上投诉举报,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引发的错误舆论导向,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1天内向主要领导汇报,2个工作日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3.被网络媒体报道转载,被上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发现该报道或帖子的3小时内向主要领导汇报,1天内作出初步处置并回应。

五、领导机构

1.健全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网络舆情监测管理领导组,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院宣传部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院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网络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工作。

2.加强队伍建设。各部门确定一名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各部门网络舆情的收集、反馈和回复工作。网络信息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引导网络舆情的能力。

3.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舆情责任追究制,对重要舆情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的,对重要舆情回复不及时、处置不力的应追究其责任。

4.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与学校学生处、保卫科等部门的联系,畅通沟通渠道,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发现重大舆情时,应及时沟通,统一步调,形成舆情处置整体合力。

 

学院网络舆情监测管理领导组名单:

  长: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院宣传部部长、院新闻中心主任

  员:院宣传部、院新闻中心

学院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丁世敏、况守龙

副组长:刘红芳

  员:李月解晓华余友清肖红艳朱金山  袁静刘忠闯孙启耀王捷唐坤吴易雯刘东升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

工作职责:

(一)明确并落实责任。我院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由我院成立的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负责。开学之前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长:丁世敏、况守龙

工作安排:总体负责我院学生肺炎防控工作

副组长:刘红芳

工作安排:负责自己所带年级学生,并每天向学生处报告我院学生疫情及学生返校情况。

  员:学院科级干部、辅导员、班导师(解晓华  余友清  李月  肖红艳  朱金山  袁静  刘忠闯  孙启耀  王捷  唐坤  吴易雯刘东升)

工作安排:负责自己所带年级和班级学生。

学校开学后,根据情况再行安排。

(二)落实好防控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各项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学生会团总支及各班学生干部协助各班班导师和辅导员,通过多种形式(今日校园、微信、QQ、电话等网络渠道),做好各班学生和家长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和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学生居家或外出做好防控,引导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2.落实情况收集。每天由各班班长负责收集本班学生情况,及时反馈班导师和辅导员老师,由学工办主任按程序及时将学生情况报送学校。辅导员和各班班导师负责做好自己年级和班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检查和监督工作。

3.按规定时间返校。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延期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辅导员和各班班导师做好学生工作,确保我院学生在未得学校具体开学时间通知之前不提前返校。

4.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疫情。辅导员和各班班导师做好学生对待疫情正确认识工作,引导自觉抵制谣言,做到不懈怠、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关注官方平台发布的疫情有关消息,理性对待,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

5.指导学生合理利用假期时间。辅导员和各班班导师通过多种线上渠道,做好学生假期合理利用时间的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做好学习规划,利用好假期时间开展综合学习,做到放假不放松,利用网络资源提升学生自身综合素养。

防控学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

(一)如我院学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散发病例或疑似病例后,学院领导小组应立即向学校“防控办”报告,第一时间取得专业部门的指导,不得延报和瞒报。采取以病例管理为主的防控措施,特别是要做好首发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管控,严防疫情传播,并密切配合学校和涪陵区相关医院实施患者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同时学院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营造良好防控工作局面

(二)如学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聚集性病例,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暴发疫情,学院在强化上述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还将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病例管理、感染控制、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和减少大型聚集活动、控制人员往来等综合防控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按相关要求力处置疫情,切实做好以下应急防控措施:

1.学院通过多种形式做好与病例有过密切接触的学生和家长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宣传教育工作。

2.学院加强晨检工作,配合学校各部门,保障宿舍、班、院(系)、学生处和校医院等学生健康状况信息收集报送渠道畅通。

3.配合学校,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尤其是厕所(洗手间)、食堂、教室、宿舍和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

4.学院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一律取消大型聚集活动,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到访和本院师生外出,学院不得向任何机构提供场所举办各类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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