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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27 浏览次数:1673 |
各二级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且呈上升趋势,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切实维护师生健康和校庆期间的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市区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做好校庆期间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全校师生员工要高度关注当前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坚持非必要不出重庆市,非特殊情况不前往有新冠疫情的省份,禁止前往有新冠疫情的地市。其中,11月5日(含)前确须前往市外(包括市内黔江区)的,由归口部门从严审核并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11月6日后前往市外(包括市内黔江区)的,由归口部门审批。已在市外的师生员工,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自身防护,及时按规定返回市内。 二、切实强化返校管理。教职员工凡从市外返渝返校的,必须提前向二级单位报告;返回后,要按照归口部门要求如实填报返程信息。所有市外返渝师生,需持有返渝前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返渝后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若返渝后14天内其旅居及途经地发生疫情的,须及时报告。已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人员,在疫情未解除前不得返校。 三、切实做好活动防控。按照非必要不组织原则,严格控制室内大中型集会活动。对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开展、谁负责”原则,严格审核把关,做好防控措施。其中,凡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各类线下活动,严格按本通知附件中的《长江师范学院线下活动防控指南》执行。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线下活动防控指南 长江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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